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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税调整迟迟未动 二手车行业难沐政策春风

时间:2017-04-13 来源:浏览量: 打印 字号:


  • 2017年04月13日 10:52
  • 来源:中国汽车报网

距离去年3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简称“国八条”)已过去一年。
  行业人士在盘点“国八条”落实情况时,大多将目光聚焦于声浪更高的解除限迁工作,其实在从业者看来,被誉为二手车行业“三座大山”之一的税收制度一日不改,行业很难迎来真正的大发展,毕竟解限只是治标,税收制度才是治本。
  “国八条”第五条提到,要按照统一税制、公平税负、促进公平竞争原则,结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进一步优化二手车交易税收政策,同时加强对二手车交易的税收征管。如今,解除限迁处于艰难推进中,税收调整更是迟迟不见动静。不少业内人士呼吁,税收政策调整不能再拖了。
  ■二手车增值税有名无实
  根据现行政策,我国二手车交易实施的是按照销售价格的2%征税,这种方式并不是名副其实的增值税征收方式。而实际上,二手车交易中,车商利润来源于进销差价,所以行业一直呼吁按照进销差价的一定比例征税更为合理。
  二手车交易的利润普遍在车价的4到5个点,交税就要2个点,给车商增添了不小的经营压力。采访中,多位二手车业内人士也向记者表示,目前二手车交易仍未落实增值税征收办法,还在按照整车交易的2%征税,导致车商利润率较低,在其他成本持续走高的市场环境下,急切盼望尽快调整二手车交易税收政策。
  车王二手车董事长兼CEO李海超向记者举例说,二手车商以9.2万元收购一辆车,再以10万元卖掉,其中差价为8000元,去掉车辆整备等成本,实际毛利润在5000元左右。如果按照现行税收政策,纳税额应为2000元(10万元×2%),如果按照增值税算法,则为850元(5000元×17%),车商的负担会减轻不少。
  ■经纪、经营公司差别显漏洞
  除了交税计算方法,另一个被行业认为有待改进的是税收上的差别化对待。目前我国二手车经营公司要按交易价格2%缴税,而经纪公司和个体交易者通过中介服务从买卖的一方或双方收取佣金作为服务利润,并不需要缴纳增值税,这就造成有些经营公司打着经纪公司的幌子避税,对诚实纳税的经营企业有失公平。
  李海超介绍,“国八条”出台前,财政部税务司曾到车王二手车调研税收问题,当时企业就向相关领导反映了现实情况,并提出建议。“国八条”提到的“统一税制、公平税负、促进公平竞争”,其实主要就是针对经营公司和经纪公司税收政策不一致的问题。
  李海超坦言,其实二手车企业无论大小,对税收制度调整都有期盼,大企业希望减轻负担,中小企业希望合法经营,加快规模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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