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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车险改革进入第二阶段:进一步扩大险企自主定价权

时间:2017-06-20 来源:浏览量: 打印 字号:


  • 2017年06月15日 15:12
  •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保监会于近日发布了《关于商业车险费率调整及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始于2015年6月的商业车险改革,在两年后向前再推进一步。而这一步,是为了让改革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消费者。
    继续扩大险企自主定价权
    2015年6月,保监会在黑龙江等6地启动商业车险改革首批试点。2016年6月,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两年多来,随着条款创新通道、费率形成机制、产品与市场监管、技术基础支持不断夯实,商业车险改革极大地激发了行业活力,令广大车主受益。
    保监会财险监管部主任刘峰表示,商业车险改革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主要体现在消费者获得感提升、车险市场稳中向好、行业经营管理能力提升和车险社会管理功能增强上。
    从车险市场运行情况来看,一是保费收入稳步增长。2016年,全国车险保费收入6834.55亿元,同比增长10.25%(营改增口径还原后为14.68%)。二是承保利润稳中有增。商业车险改革首批试点启动以后,行业车险承保扭亏为盈,2015年、2016年全国车险综合成本率分别为99.38%和99.07%,相较改革前2013年的100.80%、2014年的100.25%稳步下降。三是市场集中度稳中有降。2016年,车险保费规模前3、前5、前10位保险公司合计市场份额分别下降0.28、0.57和0.39个百分点。四是承保盈利面不断扩大。2013年至2016年,车险承保盈利公司数量逐步从5家增至9家、11家、16家,盈利面从大公司向中小公司扩展。
    从消费者的获得感来看,消费者车均保费较改革前下降了5.3%;第三者责任险限额较改革前提升了17.4%;车险投诉量占财产险投诉量的比重同比下降3.54个百分点,消费者满意度有所提升。据刘峰介绍,大部分地区驾驶习惯良好的低风险车主,其商业车险保费最低折扣系数由改革前的0.7降至0.4335。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保险系主任、中国保险研究所所长魏丽的调查印证了这一结论:“本轮商业车险改革为消费者带来了许多积极影响,我们随机抽样对两万多名消费者的调查问卷显示,消费者认为改革后保险合同的条款更加清晰,更利于理解和签订;保费更能反映个人的实际情况。这说明商业车险改革使车险向精准定价又迈进一步。”
    这样的成绩仅仅是商业车险改革的第一步,为了使消费者的保费继续下降,保监会此次进一步深化商业车险改革,下调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下限,扩大保险公司对商业车险保费的自主定价权。
    在“商业车险保费=基准保费×无赔款优待系数×交通违法系数×自主渠道系数×自主核保系数”公式中,自主渠道系数、自主核保系数由保险公司在规定范围内自行确定。此前,深圳地区上述两个系数的浮动范围在0.75至1.25之间,全国其他地区在0.85至1.15之间。根据《通知》要求,这两个系数浮动上限均未出现变化,但下限进一步放宽。
    当前,全国主要有四种不同的调整机制:在深圳,双系数下限均由0.75下调至0.70;在天津、河北、福建、广西、四川、青海、青岛、厦门等8个地区,双系数均由0.85下调至0.75;在河南,自主核保系数下限由0.85下调至0.80,自主渠道系数由0.85下调至0.75;在北京等其他26个地区,自主核保系数不变,自主渠道系数由0.85下调至0.75。
    据刘峰介绍,根据前期内部测算,《通知》具体实施后,消费者商业车险保费最低折扣系数将由目前的0.4335降至0.3825,部分地区可低至0.3375,个别地区具有良好驾驶习惯和安全记录的消费者在一家经营稳健的保险公司投保,保费可能下浮20%左右。
    控制费用率与赔付率“跷跷板”效应
    改革成绩有目共睹,但并非没有缺陷,而这为进一步深化商业车险改革指出了明确的方向。记者从保监会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行业亟待解决的问题就是费用率过高。这一问题如果长期存在,必将进一步增加行业合规风险,降低行业运行效率,影响行业正面形象。
    2016年,车险行业综合成本率为99.07%,与前几年基本持平。但从结构上看,这一年车险赔付率为57.89%,同比下降2.45个百分点;费用率为41.18%,同比上升2.13个百分点。这种下降和上升并非特例,2013年~2016年,车险综合赔付率持续下降,分别为65.24%、63.32%、60.37%、57.89%;而费用率则持续上升,分别为35.56%、36.93%、38.94%、41.18%。两者存在明显的“跷跷板”效应。
    “过高的费用率水平,说明财险行业运行效率过低,在保证总体盈利偏稳定的前提下,消费者实际获得的赔付被挤压,这也是国内车险行业最大的结构性矛盾。”国信证券分析师王继林表示。国信证券对2001年~2015 年美国车险龙头企业前进保险(Progressive)和伯克希尔旗下盖可保险(GEICO)的综合成本率以及结构数据进行了分析,结果显示,前进保险平均费用率为20.8%,平均赔付率为70.7%,平均承保利润率为8.5%;盖可保险平均费用率为17.6%,平均赔付率为75.6%,平均承保利润率为6.8%。与之相比,我国车险行业费用率显著高于海外,而赔付率显著低于海外。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赔付率的降低得益于车主对自我风险的管理、公安部门对交通整治力度加大等多种原因。比如,商业车险改革后,若车主连续3 年未出险,保费折扣可达40%;若新保或上年发生一次赔款,保费没有折扣。因此,为了保证第二年仍可享受折扣,车主小额赔付需求明显下降。
    但赔付率下降后,险企并未将这部分费用用于产品创新、服务提质,而是不惜向代理渠道支付高额手续费以扩大市场份额。为了让高额手续费“合理”出现,部分保险公司借“会议费”、“宣传费”、“广告费”、“咨询费”、“技术服务费”、“服务费”等五花八门的名目套取费用。正因如此,保监会于近日出手整治保险公司套取费用问题,为进一步深化商业车险改革扫清障碍。
    在用行政手段整治套取费用问题的同时,保监会借此次深化商业车险改革之机,用制度手段让费用率走向合理区间。《通知》规定,全国、各地区车险综合成本率、综合费用率等主要指标预期值均不高于各指标前三年平均值,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率不低于该指标前三年平均值。这一要求降低了保险公司通过调整未决赔款准备金对会计科目进行调整的空间。
    依靠市场化实现优胜劣汰
    从商业车险改革的经验来看,此次进一步扩大险企对保费的自主定价权,势必会在短期内加剧行业竞争。那么,费用率本就处于高位的中小财险公司如何扛得住?
    多份证券公司研究报告一致判断:此次深化改革,短期内将加剧行业竞争,对保险公司服务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大型保险公司拥有深厚的客户基础和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在客户需求分析、数据挖掘、业务品质管理、精准定价、产品创新等方面拥有明显优势,凭借这些优势,大型公司可扩大市场份额,而中小型公司则面临销售费用和赔付率同时攀升的困境。
    但是,中小财险公司正在或即将面临的困境是由商业车险改革引起的吗?
    “商业车险改革与中小险企经营困境没有必然的逻辑联系。相比之下,产品同质化对中小险企的发展更为不利。进一步深化商业车险改革,事实上为中小险企提供了差异化的竞争机会。以前我们很少思考自己的发展方式,只考虑市场规模。”作为典型的中小公司代表,安盛天平董事长胡务表示。
    刘峰直言:“部分保险公司经营困难现象,在过去、现在、将来都将存在。商业车险改革是市场化改革,随着改革不断深化,市场规律的作用将逐步扩大,而‘优胜劣汰’就是这一规律。特别是在保险这个金融领域中竞争比较充分的市场,新进险企若想获得发展空间必须付出努力。”
    事实上,大公司近年来也出现了保费增长乏力、盈利困难的现象;而一些中小公司的努力付出已经得到回报:截至2017年3月末,车险综合费用率在40%以下的保险公司共有13家,中小财险公司超过半数。其中,国元农业、阳光农业、长江、鑫安等公司的费用率低于40%,实现了车险承保盈利。
     可见,无论是大而全,还是小而美,能力是关键。
    魏丽表示,今后,险企要找准定位,确定适合自己的发展战略,放弃片面追求规模。未来的车险市场属于能够做好风险选择和分类的险企。一方面,以车主的驾驶行为、驾驶习惯等个性化数据作为车险定价基础,尽力提升运营效率,这是保险公司在面临改革时,能够保证稳步前进的重要技术支撑;另一方面,险企要注重产品差异化,完善公司管理信息系统,充分利用高新技术扩大直销比例,力争推出更精准、更多维度的创新产品服务,把握好改革契机,实现公司转型升级。
     声音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保险系主任 中国保险研究所所长魏丽:
    未来的车险市场属于能够做好风险选择和分类的险企。一方面,以车主的驾驶行为、驾驶习惯等个性化数据作为车险定价基础,尽力提升运营效率,这是保险公司在面临改革时,能够保证稳步前进的重要技术支撑;另一方面,险企要注重产品差异化,完善公司管理信息系统,充分利用高新技术扩大直销比例,力争推出更精准、更多维度的创新产品服务,把握好改革契机,实现公司转型升级。
    今后,险企要找准定位,确定适合自己的发展战略。放弃片面追求规模,一定要优化业务结构,提高产品供给质量,不断给车险市场注入创新产品、定制服务,充分利用改革红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这也将更有利于公司自身和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南开大学金融学院保险系教授朱铭来:
    为充分发挥此次深化商业车险改革的作用,建议监管部门适当放宽对创新的管控。鼓励保险主体打开思路,拓展产品和服务边界。例如,当前车联网快速发展,为保险公司识别优质客户、改进定价因子、创新定价模式等提供了技术支持,发达国家对车联网创新的监管相对宽松,我们可以在不影响业务质量和行业形象的基础上,适当放宽对车联网相关产品的报批和经营。
    保持对主体合规的强监管。目前,车险市场还处于高费用竞争阶段,因此,需要继续强化监管,遏制恶性竞争行为,使整个行业处于“合规者受益,违规者受罚”的良好竞争环境中,为市场化的健康发展夯实基础。
完善行业的标准化建设。随着市场的深入开展,车险创新也将进入加速期,有必要为车险的产品、服务、费用列支、渠道管理等制定和更新标准,以适应新市场的发展需要和消费者日益升级的需求。
    进一步推动保险业产业链地位提升。突破经营边界,包括介入汽车销售、汽车保养、配件认证、二手车流通等多个产业链环节,这将使保险公司逐步摆脱被渠道绑架的尴尬境地,有能力将更多资源反馈给消费者,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
    华安财险总裁童清:
    从当前阶段性成果来看,商业车险改革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保险市场运行、保险公司经营、汽车产业链管理等方面均起到了积极作用,逐渐形成了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要巩固现有改革成果,解决过程中出现的改革不适应等问题,除了进一步加强监管规范市场以外,也需要进一步深化商业车险改革,进一步丰富产品种类,扩大费率浮动空间,赋予保险公司更大的条款开发权和定价自主权,使保险公司获得更多的市场竞争手段,从根本上健全和完善车险发展的体制机制,最终形成充分市场化的商业车险定价机制。
    面对商业车险改革继续深化的机遇和挑战,保险公司要增强产品定价能力,提升差异化经营管理能力,提高经营结果跟踪监测和细分市场的能力,要切实做好客户服务,要有研究和接受新科技、新技术,并不断提升的创新发展能力等。在发展的过程中,要以发展、创新、开放的眼光和行动,不断优化经营模式和思路,从而逐步提高车险经营和盈利能力,抓住商业车险改革深化的发展机遇,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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